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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现有拆迁过程中我们是合法的房子,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有,拆迁安置几年未能拿到双证,这可以告拆迁主体单位吗?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问
您好,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同理,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土地证的,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
以上情况供您参考,由于各地对拆迁安置房的处理也存在差异,建议你咨询当地房管局,可能他们会给您更为有效的回复;另外,您这里要告拆迁单位是基于什么原因要起诉?是关于拆迁安置房履行迟延?还是关于相关赔偿款未足额支付或者未支付?或者是由于拆迁单位未配合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建议您进一步详细描述,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起诉条件【您是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关于迟延履行交房,还是未足额履行拆迁赔偿或者其他)、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有管辖权】,法院即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