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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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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买了一个房子,付了10万押金,现在听说里面有个5岁小孩患癌症去世了,现在不想要房子了,卖家还准备起诉我赔偿60多万 请问这种事可以走法律途径追回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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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问
您好,我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的重大交易事项,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众所周知,房屋内如果发生过不利事件,该情况会对购房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并进而左右买家的购房意向,即使成交也会大大影响交易价格,故这一情况应属于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有关的重大事项,也是必须向买受方披露的事实。如果对方存在恶意隐瞒,造成重大误解,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