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肖像许可方): , , 年 月 日出生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肖像使用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肖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许可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肖像,用于乙方 。本协议乙方同时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由乙方自行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拍摄带有甲方肖像的照片、图像、视听资料等作品,并同意乙方以适当方式将该作品用于乙方的各项业务及宣传活动。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专卖店立像推销照;②欢迎光临照片;③产品介绍照;④专卖店货架选购照;⑤产品外包装装潢照(如:手提袋、包装箱、礼品盒等);⑥电视广告片拍摄;⑦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拍摄内容。
3、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修改。
二、肖像权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肖像权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费用已包含肖像权使用费、拍摄广告的劳务费、交通费等本协议项下肖像权许可使用事宜所涉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就乙方(包含其关联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对甲方肖像的使用,甲方及其他方不得再主张任何费用及报酬。
2、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完成拍摄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通过转账方式将上述许可使用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下列指定账户: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3、若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乙方有权从上述报酬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足额获得因许可乙方使用其肖像而应得的许可使用费用或乙方使用其肖像的其他应得费用;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拍摄其肖像,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其肖像;
3、甲方对本协议的签订及内容,以及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甲方承诺,不再自行或许可他人拍摄与本协议项下作品相同或类似的作品并用于与本协议相同或近似的用途。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用途妥善使用甲方肖像;
2、甲方许可乙方依本协议约定使用其肖像,并同意乙方拥有对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配合乙方拍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并将该作品用于乙方需要的广告用途;
4、乙方需保护甲方的隐私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有关资料;
5、乙方不得许可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肖像,不得将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改成毁谤、猥亵、淫秽或任何不道德的图片或其他形式,不得将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用作任何形式的非法目的;
6、乙方应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应得的许可使用费。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完成拍摄,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法定情况。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