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买卖租房 -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再购房的法律风险?
发表于:2016-01-13阅读量:(3099)
目前,夫妻一方在婚前拥有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还婚前房贷的情况也较为普遍。
在结婚后,一方将婚前所购房产进行处置时,若不注意相关法律问题,出售后再购的房产往往会在争议时被法院认定为共同财产,从而不利于一方财产的保护。
若能采用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的书面方式示明房产的归属最佳;
如果不能,在用一方婚前房产的婚后出售款再购房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将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
这是为了防止离婚时一般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便不能自然拥有房产权利。
产权登记要注意的问题 → 《共同房产权属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最好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中应属配偶的部分留存;
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或在双方一致认可后进行花销,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处置。
(3)规范管理售房资金,这对于产生纠纷时举证证明资金为个人财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售房后,不论是定金还是首付款或其他付款,尽量由下家打入一个账户内,尽量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账户操作,造成资金来源和去向说不清、举证不能的后果。每次存、取款,保存好资金存取款凭条。
买房流程须知 → 《买房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4)保存好婚前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凭证;
婚前购房的合同以及发票,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据,必须慎重保存。
如果合同及发票已遗失,可以到购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和复印。
商品房预售是有条件的 →
(5)买卖交易尽量转账,避免采用现金交易;
不用现金是为了方便查账,资金来源各种转账信息都能查。现金,什么时候给有没有给,都在于承不承认,容易产生争议。
(6)贷款尽量以一人名义。
银行一般要求,婚后购房要双方在共同抵押人处签字才放贷,这样一来就会给一方造成隐患。既然一方同意未出资的另一方在共同抵押人处签字,便可推断一方认可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为共同共有,造成纠纷时对自己不利,所以尽量以一人名义贷款,若能不贷款最好。
那些关于婚前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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