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买卖租房 -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变化呢
发表于:2015-12-17阅读量:(3329)
随时随地走在时代的潮流,必须要了解最新得的潮流风向。虽然法律贵在稳定,但架不住经济的发展。
修法了,小编必须要告诉大家,权利义务又变了!
一、业主大会权利得到强化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强化了业主大会的作用,解决了一直争论不休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
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房屋“养老金”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明确了专项维修基金由谁缴纳的问题。
该交的不能少:《物业费收取标准》
同时业主大会可以对这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三、业主有权处理物业收入
以往小区中业主掏钱保养公用设施,物业管理却进行广告交易,独享收益,业主发现自家的楼顶立起了广告牌,物业管理公司却没能事先告诉业主。
公共区域内张贴了各种广告牌,赚的钱也不知道在谁手里。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也就是说小区住宅建筑的楼顶、外立面等如果用作经营,所有收益归业主所有。
四、设施用途不得随意变更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五、物管公司明确保安责任
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正常生活被扰乱;有人入室抢劫了;保安打人了……这些都暴露出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足。
物业职责:《小区物业有哪些管理职责?》
保证社区的安全,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务项目之一。
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失误导致业主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负担赔偿业主损失的责任。
烦心事多:《物业管理纠纷处理》
对那些没有取得资质证书就进行物业管理的假公司,使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的物管公司,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不仅要向业主负担相应的赔偿,还要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大家的生活更好了,权利义务更明确了,最主要的是权利有了明确的保护,所以,受到损害要记得维权哦。
维权要理性哦:《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如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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