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发表于:2015-01-04阅读量:(4290)
不一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提出续订要求且打算离职的,可以不再订立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能获得赔偿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赔偿标准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辞退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