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3-05-23阅读量:(3682)
房产投资越来越流行,很多人手上有了闲钱,放在银行利率太低,还不如去买房投资,既不需要懂金融,而且有实实在在的商品在面前,踏实。但是,大家也不要小看买卖商品房,其中的风险也是很多的。
流程知道了吗:《商品房买卖流程》
一、向非权利人购买商品房
房产证也是很容易伪造出来的,如果你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去房管部门查权利登记的话,有可能和你签合同的不是真的所有权人,等到钱交了,人不见了,房也不属于自己。
而对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买房合同的情况,也有肯能存在此类问题。开发商如果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将导致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无效,购房者将无法如期进行商品房购买。
因此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一定要审查该房产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预售许可证很重要:《购买商品房要查验开发商预售证 否则小心吃了大亏》
开发商只有具备了这五个证件才能进行商品房销售,才能确保《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购房者才能如期进行购买。
二、购买了不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我国对于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如果商品房不具备预售的条件是不可以签订预售合同的,很多房地产公司为了能尽快收回资本用于后期建设,在不具备销售条件时就签了认购书,收了定金。
如果后期房子无法完工,或者房地产公司拿着定金就走了,对于买房的人是很大一笔损失,留下的都是烂尾房。
另外,我国法律有规定一部分房是不可以进行交易流通的,对于被查封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商品房及违章建筑、临时建筑,不得销售。如果你没有去房管局查询房屋的属性和权利状态,即使签了合同、交了钱依然无法拿到此类房的所有权。
已抵押的商品房,开发商如转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购房人商品房已抵押的情况。
三、开发商一房两售或一房多售
这类现象也很常见,很多时候,房价涨的很快,如果有人出价高于前面的人,房地产公司即使赔双倍的定金给前面已经签合同的人,也愿意违反合同将房过户给出价更高的,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交了定金就高枕无忧了。
但我国法律对于此类现象有做出惩罚性赔偿机制的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前面签合同的人已经付了购房款,但是还未过户,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卖给了第二个人并过户,则前面签订合同的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两倍于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及时备案
商品房预售也需要条件哦:《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这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重大义务,也是关系买房人权利的重大程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一种公示制度,具备对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如果房地产公司再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并不具有对抗在前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详细的戳:《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风险》
帮你搞定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示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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