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关注
免费法律咨询
微信找律师
律师拟审合同
私人律师服务
更多功能敬请期待
由于我国劳动法对于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导致公司在管理这一群体时会面临诸多法律上的限制。所以,三期女职工的管理一直是困扰企业家和HR们的难题。
2008年2月1日,王某进入上海某服装销售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年2月1日止。
当原来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却没有续签合同,对于员工而言是否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果员工可获得补偿,那么补偿金又如何计算?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规定。
相信大家身边有很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别人的屋檐下工作,只好忍气吞声,很多时候,就这样不了了之,不签劳动合同继续给老板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将面对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是什么?续签又应当按照什么程序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答。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