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员工的8种离职原因,经济补偿一分也不能少
发表于:2015-08-04阅读量:(3795)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职工到底因哪些情形离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呢?
? 劳动者“被迫离职”
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 >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究竟是由哪方提出的解约,是劳动者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由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
?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所谓非过失性解除,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用人单位因企业重整、经营困难、企业转产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 >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 用人单位不续约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 >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规定》
? 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解约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劳动者
一个月<用工期限<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 >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终止
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不管双方是否愿意续签,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 >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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