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关注
免费法律咨询
微信找律师
律师拟审合同
私人律师服务
更多功能敬请期待
到目前为止最高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仍然有效的是2009年6月2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是本司法解释的全文。
租赁合同第一条明确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且约定非常明确“次年房租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限内提前三个月缴清,也就是在每年的四月一日以前缴清次年房租”,且用了“必须”一词。
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首先,签订主体只有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时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