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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3月15日发生,4月5日出院,我方是受害方,还在派出所处理阶段,我方已于5月1日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派出所办案人员说回去等消息,到今天也没信息,请问,人身伤害案件中,派出所不主动跟当事人提出做司法鉴定,和现在当时方已提出申请3天,但派出所还没有批准鉴定这2点,是否合规。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问
您好,首先,一般情况下人身伤害案件中,申请人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司法鉴定。因此如果派出所没有申请司法鉴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主动提出,派出所不主动申请司法鉴定的行为不算违规。
其次,根据相关的法律,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因此,当事方已提出申请3天,派出所没有消息正常也是不算违规的,建议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