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员工主张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依然支付两倍工资赔偿?
发表于:2019-02-25阅读量:(4607)
2015年8月,张某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相关社会保险。2015年10月,张某书写一份申请,内容为自愿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用公司缴纳保险。2016年9月,张某离职,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该份申请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在可以选择其他救济途径的情况下,仍然书写该份申请,应认定系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关系虽属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但仍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后张某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张某出具的承诺内容,实际上免除了公司的法定义务,故该承诺是无效的。
该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最终还是判决公司要支付赔偿金。所以不签劳动合同对公司的风险太大了,哪怕是当时员工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最后员工会不会反悔,公司是无从得知的。那么,下文我们就一起来谈谈未签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
01、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否补签
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但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请注意,这里补签时,劳动合同上的签订日期为补签的时间,而非实际用工之日。
当然,在这里我们最主要跟大家分析的是,公司补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报酬的问题。我们认为,补签劳动合同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因此,补签劳动合同不应付双倍工资。但当前部分地区对此持否定态度,如浙江地区。因此,作为公司人事负责人还是需要掌握当地具体规定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02、员工执意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公司在员工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向员工发送两份通知书,首先是订立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在上面表明签订合同的意思,并告知不签订合同的后果,并注明发送通知书的时间。
若是员工在收到订立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一定时间内未与公司订立合同,公司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此向员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03、注意保存电子版的可证明劳动关系证据
现实中存在公司与员工虽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等方式,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我们认为可以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要求劳动合同一定要纸质的形式,所以合法的数据电文及其他合理方式,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在法律没有否定的情形下,也不应排除在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之外。
因此,在与劳动者沟通的过程中注意保留来往的邮件、短信通知及对方的回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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