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律师案例 - 曹某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7-04-11阅读量:(1237)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石惠民初字第1235号
原告曹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宁夏某某市。
委托代理人刘莹莹,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陈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银川铁路货运部兰州铁路局职工,住宁夏某某市。
委托代理人周国平,宁夏金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曹某某诉被告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徐小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刘莹莹、被告陈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周国平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曹某某诉称,原告曹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亲戚关系,2012年3月下旬,被告陈某某准备与郭某某共同开办”石嘴山市某某军魂学校”,因资金问题共同向原告借款76000元,且二人共同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后某某学校因故没有开办成功,被告陈某某与郭某某也没有退还该笔借款。后经协商,被告陈某某与郭某某自愿平均清偿上述76000元的借款,即每人清偿38000元,二人分别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并声明前期出具的借条作废。但被告陈某某未按照约定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至法院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8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曹某某为证实其主张,提供以下证据予以证实,被告陈某某进行了质证:
被告陈某某及郭某某分别给原告曹某某出具的借条各一份,
证明:1、原、被告之间在2013年4月8日以前就已经存在合法的借款关系,该组证据就是借款合同关系的延续;2、被告陈某某已收到借款38000元。被告陈某某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借条中的38000元是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出资款;原告采取欺骗的手段让被告出具的欠条。
被告陈某某辩称,原告曹某某及其丈夫陈秀才、郭某某与被告合伙开办”石嘴山市某某军魂学校”。当时三方约定各出资200000元,被告实际出资200000元,原告实际出资74000元(原告诉称的76000元其实是74000元)、郭某某实际出资40000元。后原告中途退伙并要求退还其合伙出资款,被告及郭某某分别给原告打了38000元的借条。该借条是原告采取欺骗手段让被告出具的,借条中的金额是基于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而产生的,是原告的合伙出资款。因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伙至今没有结算,合伙是否盈余无法确认,故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请不予认可。
被告陈某某为证实其抗辩理由,提供下列证据予以证实,原告曹某某进行了质证:
发票四张、收据二张,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原告曹某某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其关联性有异议,认为该组证据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针对原告曹某某和被告陈某某提供的上述证据,经本院组织双方当庭质证,本院认证如下:
一、原告曹某某提供的借条客观真实,且被告陈某某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故本院予以采信。
二、被告陈某某提供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故本院不予采信。
经审理查明,原告曹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亲戚关系,2012年3月,被告陈某某及郭某某准备共同开办石嘴山市某某军魂学校,二人因资金问题共同向原告借款76000元,并向原告曹某某出具了借条。后经协商,被告陈某某及郭某某于2013年5月1日分别向原告曹某某偿还借款38000元,并各自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同时声明前期出具的借条作废。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某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8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陈某某向原告借款38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陈某某理应及时、足额偿还欠款。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陈某某辩称本案借款金额是基于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而产生的,是原告的合伙出资款,原告采取欺骗手段让被告出具的借条,因没有证据予以佐证,故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曹某某借款3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陈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本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可在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代理审判员 徐小燕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武 汉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