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HR干货|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
发表于:2016-12-02阅读量:(2927)
现如今,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之后为了更好的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进行考察,一般都与其约定了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期限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约定,但是有些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内随意的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这就引发了大量的争议。那么企业在试用期内随便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呢?
一、《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即可以约定1个月或者短于1个月的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既可以约定2个月或者短于2个月的试用期;
3、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即可以约定6个月或者短于6个月的试用期。
二、那么企业是否可以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呢?
根据我们法律的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者缩短对员工的试用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企业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对于试用期的延长和缩短,都是对双方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因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一般来说。员工对于“提前转正”都会欣然接受,不会有有异议。但是,关于试用期的延长,经常会引发争议和纠纷,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延长未经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延长试用期,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延长后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上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限。即使是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同意延长试用期,延长后的总期限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内。如果超过了,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延长。
3、约定延长的时间必须是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企业与员工协商关于延长试用期,必须在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试用期届满之后,企业不能延长试用期。
三、企业如何避免延长试用期所带来的风险?
企业应当谨慎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如果企业要在法定上限内延长试用期,企业的HR们应当注意,首先必须在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前与员工达成一致或征得员工的同意,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取证难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务必采取书面形式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劳动者同意的,让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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