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律师案例 - 青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6-08-17阅读量:(1357)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5)昭中刑一初字第69号
公诉机关: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青某甲,男,汉族,生于19**年*月**日,小学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15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现押于巧家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侯佰琴,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以昭检公诉刑诉(2015)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青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许四明、邓飞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青某甲及辩护人侯佰琴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青某甲与其父青某乙因赶猪进圈发生口角,青某甲用木棒将青某甲头部打伤,青某乙经医治无效于2015年2月25日死亡。针对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青某甲的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青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青某甲认罪态度较好,要求对青某甲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青某甲因其父青某乙在家中院坝用木棒赶猪进圈而与青某甲发生口角,青某甲抢过木棒打击青某乙头部,青某乙经巧家县人民医院医治无效于同月25日死亡。经鉴定,青某乙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举证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以下证据证实:
1、抓获经过证实,2015年2月18日,公安民警到青某甲家中将其抓获。
2、证人证言。罗某某(青某甲之母)证实,2月17日下午,青某乙在家中院坝拿木棒赶猪进圈,青某甲就骂青某乙,并抢过青某乙手中的木棒,一棒打在青某乙的右后脑,青某乙倒在地上,当时青某甲身上有股酒味。我以为青某乙被打死,就到社长刘某某家讲青某乙被青某甲打死,刘某某就打电话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我将木棒交给了警察。平时青某甲喝酒后爱骂人,我与青某乙经常被他打,希望对青某甲从重处理。刘某某证实,2月17日18时许,罗某某到我家说青某乙被青某甲用木棒打死,我就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后到现场,见青某甲在屋里睡起,右耳后面有一条伤口。平时青某甲喝醉酒就会经常打他的父母,青某乙和罗某某都被青某甲打伤过。代某某证实,平时青某甲喝酒后会打他的父亲。
3、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证实,现场位于巧家县金塘乡兴隆村下田坝社青某甲家房屋后院空地内。青某甲对作案现场进行辨认,与现场勘验记载相一致。
4、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辨认笔录证实,2015年2月17日,公安人员向罗某某提取长130厘米、直径6厘米的木棒一根。青某甲经混合辨认,确认系其打伤青某乙所用的木棒。当庭出示的木棒,青某甲亦确认属实。
5、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2015年2月17日,经检验伤者青某乙神志模糊,右枕部见长2.4cm缝合创口。青某甲的损伤鉴定为轻伤二级。
6、调取证据清单、巧家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尸体检验鉴定书证实,青某乙于2015年2月25日1时47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死者青某甲右颞、枕部及右后颈部见15×10cm青紫肿胀,其间见长2.4cm缝合创口,创缘不整齐。经解剖见右颞骨骨折,右枕骨乳突后缘骨折,双侧顶枕部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左侧小脑挫伤出血,颅底骨多处骨折。青某乙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7、户口证明证实,被告人青某甲的基本情况。
8、被告人青某甲就持木棒打伤其父青某乙、致青某乙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与上述证据相印证。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青某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来源合法,证明内容客观、真实,与案件事实相关联,具有证明力,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青某甲因琐事与其父青某乙发生口角,并持木棒打伤青某乙头部,致青某乙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判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本案系家庭成员之间因琐事而引发,被告人青某甲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判处。辩护人提出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青某甲认罪态度较好,要求对青某甲从轻处罚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青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作案工具木棒一根,依法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何家如
审 判 员 朱小二
代理审判员 龚强飞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书 记 员 谭 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