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保护费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发表于:2015-12-09阅读量:(2793)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也就是在该部分,对于企业的支出是不需要交税的,这不仅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下列管理费用,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1、纳税人统一负担的总部(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缴款、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含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
2、矿产资源补偿费、坏帐损失、印花税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
3、向总机构(指同一法人的总公司性质的总机构)支付的与本身营利活动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等。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注意: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女性职工优惠更多哦:《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未成年工也不要忘了:《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权利被侵犯了,别忘了仲裁啊:《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