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8-31阅读量:(2924)
离婚先进行调解,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谐。夫妻相处难免有磨合,有些夫妻仅仅因为一时冲动、或是一些小小的摩擦就闹着要离婚,但是等到情绪平复后,仔细一想觉得这段婚姻还是可以维持下去的。因此,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居中调停,可以帮助男女双方冷静下来对事情进行较为全面、理性的思考——是否继续维持这段婚姻。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管是由有关部门进行的调解还是由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进行的调解,都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个程序:提出调解、调解前的准备、进行调解、调解结束。
(一) 提出调解
有关部门可以主动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离婚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也可以依职权进行调解。
(二) 调解前的准备
1、确定调解主持人
有关部门调解离婚应当指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也可以指定若干人),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要求。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
2、确定时间和地点
有关部门调解离婚一般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应当尽可能的就地进行,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场。
3、了解案件情况
不管是有关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前必须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明确、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调解。
(三)进行调解
1、告知权利义务
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查明事实
调解开始后,调解主持人应当认真听取男女双方当事人关于该离婚案件的陈述,查明案件的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的责任。
3、引导协商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男女双方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离婚中的争议事情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调解主持人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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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解结束
1、调解和好
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和好的,有关部门不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只需将调解结果记入笔录中。
2、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离婚,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经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3、调解不成
经过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不能久调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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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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