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仍继续工作,有补偿吗?
发表于:2015-06-12阅读量:(3358)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未通知续签合同,但是也没有要求离职,仍继续正常上下班,这种情况合法吗?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说一说。
若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者继续工作而用人单位并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又一次的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到期自动续签条款,这时用人单位会找你补签合同,但是若一直没有补签,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约期间工资的两倍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因单位原因依法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因单位原因违法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因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而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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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完姿势,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既然对情况已胸有成竹,不妨踏出沟通的第一步,积极向公司人事了解情况,也许是他们工作太忙疏忽了。又或者,你即将接受离职这个最坏的结果。也不怕,早知道早做打算,积极申请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保护好自己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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