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发表于:2015-05-05阅读量:(4561)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从两者定义来看,两者之间十分相似。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劳动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主和雇员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雇员的地位比劳动者更加独立和自主。
二:法律关系主体数量不一样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除用人单位同意以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可以在不影响雇佣工作的情况下自主决定同时为不同的雇主提供劳务,或先后为不同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对此无权干涉。
三:建立法律关系的形式要求不同
雇佣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雇主可以和雇员签订书面的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是书面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国家强制干预的程度不同
国家制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干预。而雇佣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具有较大的自由协商余地,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
五:对是否缴纳社保要求不同
在雇佣法律关系中,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没有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因此,雇主无需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六:处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不同
雇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普通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综上,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在实际上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的,劳动者在选择订立何种合同时还是需要多加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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