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律师支招“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发表于:2015-04-30阅读量:(2883)
一、应当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大程度上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能就不予缴纳,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即使最后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补缴,也会浪费许多的人力物力。因而劳动者自己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有些人听说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双倍工资,于是就不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可以直接与劳动者支付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非明智之举。
二、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一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甚至提请劳动仲裁,但需先收集出勤打卡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外,在与用人单位沟通签订劳动合同事宜时也可暗中录音,从而帮助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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