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
发表于:2015-04-30阅读量:(4201)
2013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施行后,网路上很多人说我国颁布了新的《劳动法》。针对“时常有人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混为一谈”这一现象,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解读关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内容上的区别
《劳动法》是劳动领域里的基本法,其主要内容是一些原则规定,其主要条款反映的是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劳动法》下面要有若干个配套的法律,才能构成劳动领域里的一个整体法律。
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三、实际操作上的区别
虽然《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但是由于两部法律出台时间和立法背景上的差异,在具体细则实施方面,会与《劳动法》,特别是其中“劳动合同”那一章的内容存在着冲突。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在实际操作当中应该如何解决呢?
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并且新修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施行,两者也构成新法和旧法的关系。一般而言,在法律的适用上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对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冲突的,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从三个不同角度分析的关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总体上来说《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差异的,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知悉,毕竟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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