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适用情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发表于:2015-03-31阅读量:(3696)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条款,若是劳动者违反了该条款,则需赔偿违约金,但是法律对于适用违约金的情形明确约定了几种情形。
快来跟小编看一下劳动合同中有哪些可以适用违约金的情形吧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继续了解,戳:《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可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需要保密协议的戳:《保密协议》
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
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快戳:《竞业限制》
区别看清楚啊:《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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