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买卖租房 - 商品房出卖人的资格条件
发表于:2015-03-06阅读量:(3106)
1、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的批准,委托中介机构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
2、出售商品房需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商品房建设完成并竣工,或者即使尚未建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4、经建设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5、属于住宅商品房的,必须经过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6、经过测绘机构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实际测量确定。
7、出售的房产已经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所以,进行商品房销售的企业是具有法定性和特殊性的,出卖人只能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以上各种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这是商品房销售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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