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2-10阅读量:(3330)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而设立的,那工伤保险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呢?让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地点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三)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指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工友的书面证明等(合同通知书复印件);
3.初次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诊断证明要注明诊断时间、受伤程度、受伤部位(带上复印件);
4.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提供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及有关证明;
5.抢险、救灾受伤的,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如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的证明;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
7.因公外出受到伤害的,提供公安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8.造成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9.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10.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材料。信息要载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状况和联系电话;
11.亲属来申报工伤的要提供亲属证明身份证,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申报的要有介绍信;
12.填写个人信息表;
13.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4.单位缴纳工伤证明材料;
二、审核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一)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二)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一)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综上,劳动者要懂得好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出现工伤时,若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劳动者要自己行动起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该及时审核、调查、做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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