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终止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5-02-06阅读量:(3082)
一、合同终止时间应明确
明确合同终止时间是为了日后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做准备,以免因管理疏忽使公司付出不必要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入职时,企业应及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写明员工入职时间和合同起始、终止时间,避免合同到期后支付员工补偿金或者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企业须尽到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非企业维持或提高待遇,员工不同意续签,否则企业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却还来单位上班,企业最好及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续签劳动合同。
当然,履行告知义务也是有技巧和方法的↓ ↓
三、增加“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
企业在合同到期前的至少一个半月,向劳动者发放“续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告知员工合同即将到期,询问其是否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如果员工在意向书上选择了“终止”,那么企业就可以提前30天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合集:
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是否即行终止?》
违法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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