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买卖租房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放宽条件:无需租金发票税票
发表于:2015-01-29阅读量:(3228)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即日起实施,通知中放宽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小编接下来为您总结重要内容。
在这个急速发展的时代,法律总是很难跟上时代的步伐,但是还是会不断不断地去完善,以适应时代与公民需求,且看↓↓↓↓
《公积金提取新政》
一、 缴存满3个月,配偶双方均可提
通知中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租住公租房可全额提取
(一)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课外小知识普及啦啦啦啦啦↓↓↓
(二)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二)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三)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几句话不够详尽???看看小编为您搜罗来的一篇文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受到一定条件限制,各位读者们,你们可以看看易法律师的温馨提醒哦~~~
四、骗提者将取消贷款资格
通知指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吧,未雨绸缪总归是智者之举,当你炒老板鱿鱼,或者你被老板炒鱿鱼的时候,它可能会帮到你哦,妥妥地收藏起来吧~~~
对于住房公积金你懂多少呢???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更多小知识,快快戳起吧↓↓↓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