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离婚事务 - 离婚时,一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4-11-05阅读量:(5145)
离婚案件近年来趋于复杂化,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几乎可以将民事纠纷中的各种纠纷类型囊括在离婚案件之中加以体现。人们财产在增量的过程中,形式上也越发丰富多彩。夫妻关系分崩离析之际,扯开纷繁复杂的感情纠葛之后,面临分割的财产不再是简单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酱醋,千丝万缕的财产关系也需要很细致加以分割。离婚时怎样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出资的股权,仅仅是其中冰山一角,却大有文章可做。
分割股权很多时候势必涉及他人财产利益,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股权分割,不仅要考虑《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更需要考虑《公司法》中其他股东利益的?;ず凸镜恼T擞?。本文重点讨论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中,离婚时该如何进行公司的股权分割。
我们按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拥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就分割问题协商是否一致分别加以讨论。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以一方名义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处理:
1、夫妻双方之间对股权的归属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要转让部分或者全部股权给非持有的一方,或者他人,那么应当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如果非常顺利得到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且其余不同意的股东明确或者默认放弃股权的优先购买,那么股权转让就能顺利完成。
2、超过一半的股东反对股权转让,同时愿意购买股权的,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只能就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形之下如何表明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事宜,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进行表明,或者是取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加以验证。
3、超过一半的股东反对股权转让,同时也不愿意购买股权,那么就默认他们同意夫妻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
二、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股权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股权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多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可以将公司股权分割给原持有股权一方,对该股权进行评估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取得股权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2、双方都主张取得公司股权,由双方进行竞价,法院根据双方出价等情况确认股权归属,竞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3、若双方都不想取得公司股权,可以对股权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本以伤筋动骨,笔者希望以上的意见能给予大家一些参考,以提前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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