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表于:2013-05-07阅读量:(13064)
案情:
王某和林某共同出资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问,王某是否需要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解答: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出资人,他们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双方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经理是公司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任命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其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具备出资人的身份,因此,王某某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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