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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号
风险提示:
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正式发函时,律师会重新草拟标题:发函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律师函的主旨 + 律师函字样组成。 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这样能确保对方能收到律师函,万一对方否认收到了律师函,还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的证明。,在快递单的备注栏中一定要填写寄送的内容为律师函,以及将律师函的核心内容简要的进行填写。通过EMS寄送能增强律师函的正式性及紧迫性,还能更好的保存证据。如果你知道对方的传真或邮箱,还可以同时以传真和邮箱的方式发送。
p align="right">函号:
风险提示:
实务中很多律师起草的律师函根本没有函号,显得很不专业,也不便于文书管理。 律师函函号的基本结构为:(年号)+发函律师事务所所在行政区划简称+发函律师事务所简称+法律文书的性质即律师函的简称+字第××号。如,(201×)沪×律函字第**号。
______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据_______公司提供的材料,就贵司拖欠_______公司贷款的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据_______公司反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贵司与_______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公司向贵司提供_______等货物,合同约定价款为_______元,并约定了贷款支付时间等条款。_______公司按约供货,供应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