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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六人,老六去世,无妻子儿女,父母去世,无遗嘱。兄弟姐妹六人中老二已经逝世,其妻子带女儿改嫁,请问老六的遗产如何分配,除在世的兄弟姐妹四人外,老二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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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既然,老六去世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了。只有剩下4个兄弟姐妹。也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老六的财产,5个兄弟姐妹,平均分成5份,每人一份就好。老二先于老六死亡,老二的的女儿继承老二那部分也就是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