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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和父亲离婚了,然后又取了一个后妈,生了一个小妹,但是我父亲去世了,我还有一个奶奶,爷爷去世了,现在我后妈想把她和我爸的房子卖了,我能分到多少呢?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问
您好,依据您描述的情况,该房子如果是您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继母对此至少有二分之一产权,也就是您父亲去世之后,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作为遗产,奶奶、你,以及妹妹、继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这二分之一的房产都有分割的权利,如果父亲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您、奶奶、继母以及妹妹对这二分之一房产平均分割,您、奶奶、妹妹分别可以继承到其中的八分之一,继母对此有八分之五的产权(八分之一继承,二分之一是所有权)。
您好,您父亲有立遗嘱吗?若有,遗嘱是否有法律上效力?若有,则按其遗嘱志愿。若没有则按法定财产制度,您父亲和他妻子(您继母)是配偶关系,房产为共同财产,法律上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一般来说(除非房子为您爸爸个人受赠)是一人一半的。扣除这一半,剩下1/2才是遗嘱的部分,您和您继母所生女儿都为您父亲子女,与配偶和您的奶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下1/2,即一人1/8。 再者,可能存在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若您没有存在继承权丧失的可能,一般情况下您是可以分到1/8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