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就因为一句话损失了几十个亿?痛定要思痛才行!
发表于:2018-04-09阅读量:(2546)
案件回顾
2009年,为响应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退出非烟投资”的要求,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么重要的签约过程中,全程未让律师参与,新华都总裁唐骏把协议简单阅读后,认为没有问题就交给了陈发树签字,然而在陈发树大笔一挥签订那份协议时,他根本没想到协议里对方给他挖了坑,一个让他摔得头破血流并为一场历时数年的诉讼埋下伏笔的大坑。
这个坑就是:如本协议得不到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甲方(红塔集团)应及时通知乙方(陈发树),并将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011年12月,股权还未过户,陈发树感觉苗头不对,于是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出行政复议请求。但中烟以信访答复陈发树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陈发树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相关法院做出裁定,以“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为由拒绝。一波三折之后,陈发树向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云南红塔全面履行股份转让议。
2012年1月17日,红塔集团的主管部门中烟下发一份文件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一审判决,认为云南红塔已及时按约履行了协议的约定,故驳回了陈发树的诉求。对此不服的陈发树于2013年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落槌宣判,撤销此前云南高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红塔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076亿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标准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据悉,经过数次利润分配,红塔集团目前所持云南白药股权数已增至8555万股,按云南白药7月25日收盘价52.99元计算,价值达45.34亿元。此前云南白药的股票收盘价更是涨到79.2元,以总股本6.94亿计算,诉讼涉及的12.32%股份价值彼时约67.76亿元。
如今终审判决已下,陈发树损失了67.76亿,外加本应到手的23亿投资收益缩水为760万贷款利息收入以及高达1700万元的诉讼费。
正所谓一步错满盘皆输!可惜已经没有回头路。设想如果陈发树在与红塔集团签订协议前,能让律师审查一下,把“要得到相关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的这一条款去掉,即使不能去掉,律师巧妙地给它加上时间限制和条件约束,那么,这一切可能会改写。
法谚有云:事后一箩筐道理,抵不过事前一纸协议,可惜时光不能倒流,人生也没有删除键。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在经营决策前听取专业法律顾问的建议,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当然,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远远不止帮助企业审查合同与打官司,更是会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方案。
所以还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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