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知识产权 - 不知道自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怎么避免?
发表于:2016-01-30阅读量:(5779)
这阵子火什么词,这个词通?;岜磺雷ⅰG雷⒊3=⒃谇址改承┍;げ坏降闹橇Τ晒?。但也并不排除,这个世界无奇不有,也许你们互相不认识,却做着同样的事情,有着相同的心情,同样的想法。不成心,却还是侵权了。→《买了版权,也会侵权?》
当不可避免地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怎样合理使用能够规避商标侵权的风险即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避免任何形式的突出使用行为。
对于使用可能包含他人注册商标的形式,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广告用语、商业口号以及产品说明等,不可将其中包含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任何形式进行突出使用,包括故意缩放或更换字体、变换颜色等。
2、应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在任何形式的使用中将他人注册商标亦作为商标使用的误导。
最基本的是不可以标注“R”或者“TM”标识,对于商品商标的使用,要明确使消费者能够区分注册商标与其他内容。
3、应充分考虑他人注册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分为两类,即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一般情况下,词汇可分为5种类型:通用词汇、描述性词汇、暗示性词汇、随意词汇、臆造词汇。其中,暗示性、随意和臆造词汇均具备固有显著性,而描述性词汇和通用词汇则由于与所标识的商品之间过强的关联,不具备固有显著性。
获得显著性,是指商标本身可能不具备固有显著性,但经过长期持续的使用,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产生了标注产品来源的第二层含义和次要含义,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其便具有了显著性。对于显著性较强的商标无论是固有的显著性还是通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都应谨慎使用。
那些不合格的商标→《注意了!这些商标不会被商标局审核通过!》
4、企业名称中包含他人注册的商标的,在使用企业名称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标注包含他人注册商标的企业名称简称,也不得对此类企业名称进行突出使用。
5、应尽量避免使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等,因为对于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ちΧ纫坑谝话闵瘫?;而且在长期的使用中,此类商标形成了大量对应的稳定的消费者,他人的使用行为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不仅避免侵犯别人,还要维护自己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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