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12-23阅读量:(3065)
一、合同预防法
工程结算难难在审价。业主出于种种目的审价不及时,同时审价效力又需双方确定,常常出现施工方审价,业主不认可;业主审价,施工方不认可,如此重复审价,费力费时。
为此,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约定:
一了百了:《如何远离拖欠款?》
1、“业主应在收到决算书×天内完成审价,逾期视为生效”,以预防逾期审价。
有时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业主担心其权益受损而拒签字。有一种变通办法,可在合同中明确双方适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虽然后者是建设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它明确了业主逾期生效)的结果,一旦双方选择适用,同样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p>
2、“若施工方对业主的及时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任一方到××会计事务所审定,以审定价视为最终结论”。以此预防重复审价。
二、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
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
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同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由总公司致函相应分公司,主要内容是业主拖欠工程款经催讨无果,分公司就有义务责任催讨。
限期要求分公司与业主协商,以物抵债及延期付款协议。如果业主同意则继续施工;业主不同意则停工。这时停工,房产公司是很紧张的。
2、延期付款协议予以公证,经公证的还款协议不必诉讼,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依法诉讼法。
时间不要忘了:《欠款的诉讼时效》
应充分利用“优先受偿权”、“工程拖欠款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正的暂行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の颐堑暮戏ㄕ?。
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
起诉那些事:《欠款起诉程序》
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标准化催收流程,成功催回拖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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