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交通事故 - 路虎车立交桥坠落砸到轿车:谈谈醉驾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2015-07-17阅读量:(3192)
7月16日凌晨0点左右,一辆白色京牌路虎越野车从国贸桥二层坠落,砸到正常行驶的一辆银色轿车后部。该司机头部、肋骨受伤,到达医院时司机神志清楚。救人者刘浛民描述,救出该路虎车司机时,其身上有酒气。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救援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初步调查,驾驶员李某属醉酒驾车,并涉嫌涉牌违法。
一直以来,醉驾酿造悲剧的新闻不断。下面,小编与各位看客们谈谈醉驾的法律责任。
醉驾首先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先看看这些法条: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明文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4款规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尽管有行政处罚的制约,但似乎并未对某些“顽固分子”造成多大的震慑。2011年02月26,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可谓给那些恣意妄为、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的驾驶者一记重重的打击。尽管刑法采用单一刑种的方式将醉驾定性为危险驾驶罪,罪刑较轻,但却是可以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的,至少“前科“一词可以让很多人在刑法的门槛前悬崖勒马。醉驾入刑也让一些明星”落网“,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音乐人高晓松即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更是写了关于其狱中生活的文章,承认错误。个中感慨,真真假假,无需分辨。但他的例子也着实给娱乐界乃至社会各界敲响一记警钟。
为贪图一时欢乐,恣意酗酒,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同时也毁了其他无辜者的幸福人生。开车的各位,祸从酒出,请珍爱生命吧!
醉驾有罪,飙车亦如此,小编请大家也关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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