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哪些区别?
发表于:2019-04-04阅读量:(5457)
眼看公司高楼立,逐步站稳脚跟,除了感到欣喜之外,相信很多公司并不会就此止步,而是会开始考虑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的规模。而当前在中国壮大公司规模较为常见的便是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但很多公司在壮大规模时,总会纠结这么一个问题,到底要选择设立分公司比较利于发展,还是说选择子公司比较利于发展呢?
虽然俩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具体的经营、纳税方式等却是差之千里。因此,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二者差别在哪里?你的公司又该选择哪种方式来壮大规模呢?
01、法律性质的差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别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资格不同: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财产控制权不同:通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而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控制权不同: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也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总公司通过行政命令直接对分公司进行管理控制;而子公司相对有更多自主权,母公司采取间接控制方式,即母公司按投资比例或章程规定通过行使表决权,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或批准通过投资决策等方式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4、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经营范围是独立的,可以超出母公司。
02、纳税方式的差别
由于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单位进行征收,因此,对于不是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来说,在年度中按比例预缴,年底与总公司一并汇算清缴。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计算。
而对于公司的增值税,因为征税地点是业务发生地,所以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在同一业务发生地缴纳的增值税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无论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在增值税上是没有区别的。
03、如何选择发展模式
基于以上的区别,公司在选择发展模式时,我们认为要考虑分支机构的盈利情况。若是下属公司可能发生较多的亏损,则应该设立分公司,这样分公司的亏损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可以冲减了总公司的利润,故而可以减少总公司应税所得,减轻总公司压力。若是下属公司在刚刚设立初期便可以盈利,或着是成立不久就能扭亏为盈,那么成立子公司比较适宜,这样子公司也可以作为独立法人享受经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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