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其他文章 - 上海万达私设赌场,属于知情不报吗?
发表于:2015-09-01阅读量:(2654)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江桥万达广场商圈内竟然私设赌场,接到举报后,警方已连夜对涉嫌赌博的3家场所进行了查处。赌场位于江桥万达广场商圈的动漫城内。商铺的落地玻璃窗全部被封死,门口常年有拿着对讲机放哨的保安,一有情形,便提醒内部人员引起注意。
知名商圈内公然开设赌场,这已经让人惊叹不已。商场管理方为何明知却不过问?报道称,该商圈招商主管在面对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此处涉及博彩的场所已经有3家,只要商户业主同意,他们也管不着。
那么他们是不管,还是管不着呢?知情不报,是否共为罪呢?知情不报是否就是包庇罪呢?
知情不报 = 知道情况而不报告,特指没有犯罪的人主动地或被动地对检察当局隐匿别人的叛逆罪或重罪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 =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与知情不报在表现形式上有些相似,两者主要区别在:
(1)客观表现形式:
窝藏、包庇罪 =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知情不报 = 明知是逃匿的罪犯,而不向司法机关举报,放任其逍遥法外的行为。
同样明知是逃犯,一个是助其脱离法网,另一个是假装路人。
(2)行为方式区别:
窝藏、包庇罪是以积极的行为实施犯罪的,而知情不报则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实施的。
积极地行为,就是促进犯罪的实施。
消极的不作为,就是什么也不做。
(3)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不同:窝藏、包庇是一种犯罪行为,实施窝藏包庇行为要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制裁;知情不报,我国《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对于知情不报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不能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所以,知情不报并不为罪。商铺业主若明知商铺作为赌博场地,却知情不报就不一样了,默认地提供赌博场地。但商圈管理方是否有责任还有待确定,要依据商圈管理方的职责权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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