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其他文章 - 上百个涉黄团伙被端,谈谈涉黄的那些罪
发表于:2015-07-20阅读量:(3308)
7月11日,北京上百个涉黄团伙被端,消息一出迅速引起网友的围观与热议。据了解,这些涉黄团伙都是通过QQ网络招嫖,在这些社交网络上空间及朋友圈铺天盖地的发布招嫖信息和各种大尺度照片吸引顾客眼球。他们打着养生按摩的旗号作为幌子招摇撞骗,目前,警方已经摧毁上百个团伙,捉获人员近300多人!
我国“扫黄”活动一直未歇,然而,随着网络科技的发达和普及,“扫黄”活动也遇到更多的阻碍。我们希望法律制裁能够震慑涉黄分子,还世界一个清明。
在我国,嫖娼违法,却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仅处以行政处罚。之前的“黄海波嫖娼”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让人震惊之余,只觉得无言以对。另一方面,有关卖淫的罪名,刑法中有不少规定。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第八节是关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其中包括七个具体罪名:
1、组织卖淫罪
2、强迫卖淫罪
3、协助组织卖淫罪
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引诱幼女卖淫罪
6、传播性病罪
7、嫖宿幼女罪
第九节是关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包括五个具体罪名: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3、传播淫秽物品罪
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5、组织淫秽表演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网络已经成为淫秽物品传播的载体,网站、视频、广告软件等等,无一不充斥着 涉黄信息。而新闻中的涉黄团伙以各种方式发布招嫖信息,这是一种介绍卖淫的行为,根据很可能触犯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同时,他们在网站上发布大尺度的照片,以吸引顾客的眼球,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
有关涉黄的案例,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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