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合同纠纷 - 赠与合同,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发表于:2015-07-10阅读量:(3120)
赠与合同=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
可以说,赠与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十分常见。关于赠与合同,您了解多少呢?易法法务为您搜集整理了一些有关赠与合同的常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
答:口头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法律对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可以口头赠与,因为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
二、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答: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关于赠与人的撤销权,请看→《赠与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三、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
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
四、赠与的东西有瑕疵,这个责任谁负责?
答:赠与人负责的情况:
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的。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的。
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
赠与人的更多权利与义务,请看→《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负担不起,还要继续赠送吗?
答: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
六、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
答: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赠与有效,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七、赠与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吗?
答: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八、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答:目的赠与=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
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了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
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九、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答:附条件赠与=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十、附义务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答:附期限赠与=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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