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何其多,巧妙应对执行难
发表于:2015-05-12阅读量:(2882)
案情简介: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融资普遍比较困难,赵某以做生意为名,先后分三次向黄某借钱,累计借款金额为525000元,赵某用其房产为上述款项办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赵某均以各种理由逃避义务,于是黄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院。
案件分析: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刘春雷律师听完黄某的以上讲述,对黄某分析道:本案诉讼的难度并不大,关键在于执行方面,是否能将上述款项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这才是本案的关键。
解案经过:
刘春雷律师于是建议: ① 提起诉讼前先将赵某的房产进行查封; ② 查清楚赵某还有哪些财产可供执行; ③ 赵某是否在外是否有债权债务。
案情正如刘春雷律师所预料的那样,一审判决书很快判决赵某归还借款及利息,赵某没有上诉,判决书开始生效。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很快就查明:赵某银行存款为零,只有一套房产无法拍卖,案件就搁置起来。黄某再次找到刘律师,询问应怎么样应对。于是刘律师指派陈辉律师去银行、房产、工商、社保、民政等部门寻找财产线索,通过各种手段终于发现赵某还有一套房产位于其妹妹名下,于是立即要求法院查封其房产,并要求法院拍卖其房产。赵某一开始并不相信法院会拍卖其房产,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在刘春雷律师的一再要求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赵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告知了赵某,赵某于是开始发慌,并且知道法院拍卖有可能流拍,每流拍一次下降20%拍卖,这将对赵某极为不利,开始主动要求履行。在掌握主动权后,刘律师要求赵某不仅需支付利息,还需全部支付滞纳金,最后执行回本金的50%的利息及滞纳金。
案件点评: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也确实为经济的繁荣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总有一些人以此为借口,大肆敛财,为幸福的生活埋下了“地雷”,很多人因为债务人一夜之间消失而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因此,凡事应做好周密的打算,预先防范风险,并采取一切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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