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其他文章 - 丈夫村头贴裸照寻妻,是否算侮辱罪?
发表于:2015-04-22阅读量:(2746)
近日,山东德州齐河县焦庙镇某村早起的村民发现路边墙上和电线杆上贴着一些宣传单,上面印着一对男女的裸照,有人认出宣传单上的女子,赶紧跑到女方家报信,女方的家人随后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经过侦查,散发侮辱传单的嫌疑人很快被锁定。不过,让村民们大吃一惊的是,这名嫌疑人不是别人,正是女方的丈夫杨某。据了解,杨某和妻子娜娜通过QQ好友认识,后发现两人是隔壁村,迅速谈起恋爱。3月5日,杨某不顾家里反对,闪电般与娜娜领取了结婚证。闪婚后,杨某偶然发现妻子手机存有大量暧昧短信,想到妻子经常外出“失联”,怀疑妻子有外遇。夫妻大吵一架后,妻子一气之下跑回娘家。杨某为了找回妻子,竟散发妻子裸照。那么,丈夫村头贴裸照寻妻,是否算侮辱罪?
一、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一)客体要件
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二)客观要件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侮辱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侮辱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侮辱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
二、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三、丈夫村头贴裸照寻妻,是否算侮辱罪?
本案中,虽然杨某的行为给娜娜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损害,但其发裸照的目的是为了寻妻,不存在侮辱的直接故意,加之发传单的行为也被及时制止,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构成侮辱罪。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