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债权债务 - 不是所有拖欠工资,你都能告的!
发表于:2015-04-13阅读量:(2850)
不发工资,就叫作拖欠工资吗?不是的。
不发工资,你就能告官司吗?不是的。
拖欠工资那些事你真的懂吗?
拖欠了该怎么办呢?。?/p>
拖欠工资,多讨厌的事,上班族表示,每周最令人期待的就是发工资的日子了??!
凡是: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那么如何才能得拖欠工资的补偿呢?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碰到拖欠工资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当然!你还要搞清楚是不是真的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的状况?。?/p>
来,我们来看看定义。
所谓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其实是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
所谓“克扣”呢,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是状况外!你别乱告哇?。。∽纯鐾獾挠姓饷葱?darr;↓↓↓↓↓↓↓↓↓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十一月了,年末了,老板们,准备好钱,劳动者们要颤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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