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委托持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表于:2015-04-09阅读量:(3230)
委托持股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是《信托法》以及《民法》和《合同法》。我国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信托法。对照前文关于委托持股的定义,委托持股应属于民事信托的法律范畴。因此,委托持股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首先是信托法,我国信托法关于民事信托的一般原则、一般规定,均应可以适用于委托持股关系,并支持着委托持股关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意义。
既然委托持股关系属于民事信托的法律范畴,通过委托合同或者信托合同的形式予以建立和实现,自然也应被纳入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合同关系的调整范围,在信托法的特别规定之外,民法、合同法的一般原则、一般规定亦是委托持股关系的重要调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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