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长春婚姻登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指南
发表于:2015-03-17阅读量:(3849)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仅供参考):
1、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岭南街东岭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431-85281772
2、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江路16号
电话:0431-82738361 82796491
3、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桂林路48号
电话:0431-85090796
4、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自由大路179号
电话:0431-84637706
5、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春城大街副8号
电话:0431-87975778
6、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春江街社区求助中心
电话:0431-84221676
7、长春市农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农安大路39号
电话:0431-83240848
8、长春市九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九台大街118号
电话:0431-82331323
9、长春市榆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工农大街南段主广播楼北侧福利企业办3楼
电话:0431-83625775
10、长春市德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德惠路64号
电话: 0431-87223011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注意: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注意是户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长春,才能在长春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长春,那虽然都在长春工作,也还是不能在长春登记结婚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去办;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有人问如果双方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咋办?凉拌! 俩人都不是长春居民,那还来凑啥热闹啊?回自己国家玩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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