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合同纠纷 - 医院虚假宣传揽客,消费者该如何辨别
发表于:2015-03-16阅读量:(3123)
近日,有读者报料称,一家民营医院北京汇仁中医医院(下称汇仁医院),通过电话咨询招揽患者时,谎称自己为公立医院,“忽悠”患者到医院治疗。“协会每天都能接到癫痫患者电话,反映多家民营医院利用虚假、夸大的宣传吸引患者。”中国抗癫痫协会张秘书长说,医院虚假宣传哄骗患者到院治疗,但疗效有限,更有甚者,患者服用了他们的药物后会出现其他症状,“他们就是在想办法掏光患者的钱”。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分辨医疗机构所发布的广告的真假呢?
一、医疗广告的范围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因此,有超出该范围的医疗广告内容是违法的,不可轻信。
二、医疗广告的非法表现形式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由上可见,分辨一个医疗广告是否属实,只需对照上述情况,若符合上述某种情况可千万别上当。
三、医疗广告的监督部门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因此,聪明的消费者们在看到虚假医疗广告时应尽快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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