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交通事故 - 北京拒不避让或阻碍救护车行为最高拟拘10天
发表于:2015-03-12阅读量:(2468)
今年2月23日,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发生车祸,由于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运送伤员的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救护车上的医生多次喊话,恳请沿途车辆让出应急通道。终于,酝酿近8年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昨起在市法制办网站征求意见。草案提出,拒不避让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拘10日。那么,行政处罚是什么?当我们遭遇不恰当的行政处罚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法调整的是谁与谁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处罚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与行政违法相对人之间行政处罚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3、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5、那么,当我们遭遇不恰当的行政处罚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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