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青岛婚姻登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指南
发表于:2015-03-11阅读量:(4043)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仅供参考):
1、青岛市市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香港中路19号
电话:0532-85831041
2、青岛市市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兴路24号
电话:0532-88759700
3、青岛市四方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鞍山二路48号
电话:0532-85634873
4、青岛市黄岛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崇明岛西路
电话:0532-86851767
5、青岛市崂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仙霞岭路
电话:0532-88996500
6、青岛市李沧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黑龙江中路615号
电话:0532-87615476
7、青岛市城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城路202号
电话:0532-87868916
8、青岛市胶州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东省胶州市兰州东路141号
电话:0532-87212751
9、青岛市即墨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振华街140 号
电话:0532-88512624
10、青岛市平度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京路105号
电话:0532-84389656
11、青岛市胶南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岛市胶南市大连路187号
电话: 0532-85166022
12、青岛市莱西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津路9 号
电话:0532-88400675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注意: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注意是户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青岛,才能在青岛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青岛,那虽然都在青岛工作,也还是不能在青岛登记结婚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去办;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有人问如果双方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咋办?凉拌! 俩人都不是青岛居民,那还来凑啥热闹啊?回自己国家玩儿去~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