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南宁婚姻登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指南
发表于:2015-03-11阅读量:(3786)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仅供参考):
1、南宁市兴宁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解放路54号
电话:0771-2615802
2、南宁市青秀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竹溪大道7号
电话:0771-5560996
3、南宁市江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五一东路20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71-4951070
4、南宁市西乡塘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衡阳路11号(原城北区政府)
电话:0771-3119974
5、南宁市良庆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大沙田区大沙田德政路91号
电话:0771-4512991
6、南宁市邕宁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仙葫大道中段
电话:0771-4792280
7、南宁市武鸣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农坛路
电话:0771-6237420
8、南宁市隆安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城西路18号
电话:0771-6522153
9、南宁市马山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华街
电话:0771-6818799
10、南宁市上林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政府路
电话:0771-5228713
11、南宁市宾阳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宾阳文化广场
电话:0771-8237932
12、南宁市横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
电话:0771-7261803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注意: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注意是户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南宁,才能在南宁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南宁,那虽然都在南宁工作,也还是不能在南宁登记结婚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去办;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有人问如果双方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咋办?凉拌! 俩人都不是南宁居民,那还来凑啥热闹啊?回自己国家玩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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