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南京婚姻登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指南
发表于:2015-03-10阅读量:(4048)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仅供参考):
1、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街口估衣廊38号
电话:025-84701931
2、南京市白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苜蓿园大街112号
电话:025-84855384
3、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乔虹苑80号
电话:025-52611171
4、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汉中门北圩路19号
电话:025-86666255
5、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街口管家桥24号
电话:025-84702913
6、南京市下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四平路65号
电话:025-58591860
7、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浦口区珠江镇文德路10号
电话:025-58287857
8、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栖霞大道9号
电话:025-85316318
9、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南小区紫荆花路20号
电话:025-52423985
10、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山街道金箔路280号
电话:025-52195506
11、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津南路141号
电话:025-57130540
12、南京市溧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小东门桥
电话:025-57218913
13、南京市高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淳溪镇北漪路29号
电话:025-57311247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注意: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注意是户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南京,才能在南京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南京,那虽然都在南京工作,也还是不能在南京登记结婚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去办;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有人问如果双方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咋办?凉拌! 俩人都不是南京居民,那还来凑啥热闹啊?回自己国家玩儿去~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