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大连婚姻登记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指南
发表于:2015-03-05阅读量:(6528)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仅供参考):
1、中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中山区南山路199号(儿童公园西门)
电话:82806057 82806285
2、西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岗区松花街27号(唐山街公安医院前100米,胜利路桥下)
电话:83680791
3、沙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升平街51号婚庆广场二楼(昌平小学对面)
电话:62910275 62910276
3、甘井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东路5号(甘井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斜对面)
电话:86559880
4、旅顺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旅顺口区长江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86623864
5、金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州区金湾路53—4—8
电话:87694046
6、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开发区金马路329号
电话:87523075
7、普兰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普兰店市中心路二段17号
电话:83130954
8、瓦房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瓦房店九三路187号
电话:62581853
9、庄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庄河市丹普路36—40
电话:89822477
10、长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民政局在县政府院内,现仍由各乡镇办理
电话:89882389
11、涉外婚姻登记
地址:万岁街150号
电话:84303072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注意: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注意是户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说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大连,才能在大连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大连,那虽然都在大连工作,也还是不能在大连登记结婚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去办;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有人问如果双方都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咋办?凉拌! 俩人都不是深圳居民,那还来凑啥热闹啊?回自己国家玩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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